圖為《省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》新聞發布會現場。人民網3月29日電 (付兆颯)“將對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進行排名,排名#獎勵300萬元,倒數#扣罰300萬元。”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,自4月1日起,將實施《省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據了解,《辦法》綜合運用資金扣繳、預警通報、約談問責、專項督察、區域限批等方式,構筑起多手段、立體化的通報排名獎懲問責機制。在資金獎罰方面,對月度排名第1位至第3位的市,分別獎勵300萬元、200萬元、100萬元;對月度倒排第1位至第3位的市,分別扣減300萬元、200萬元、100萬元;月度排名位列第4至第8位的市,不獎不懲;達標指數為****的市只獎不懲。在預警通報方面,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(以下簡稱省水辦)對月度排名倒數后3位、未達到**和省考核要求的城市進行預警提示,對水環境質量惡化、國省考斷面達標率連續2個月同比下降的城市進行通報批評。在約談問責方面,對月度排名倒數第1位累計3次,或水環境質量持續惡化、國省考斷面達標率連續3個月同比下降,或國省考斷面連續3個月未達到**和省目標要求的市,由省政府或省水辦公開約談有關市政府負責人。“《辦法》按照排名方法,用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作為總的評價指標,國省考斷面達標率、重點縣(市、區)斷面達標率、重點涉水企業排放達標率三個分項指標,分別占60%、30%、10%的權重,三項指標加總得到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。”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,這三項計算指標共覆蓋11個設區市的160多個縣(市、區)、400多個斷面、1800余家重點涉水企業,做到了重點縣區全覆蓋、主要水體和入全覆蓋,重要跨界斷面全覆蓋,重點涉水企業全覆蓋,實現了陸海協同、上下游聯動、排放源和水體兼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