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記者從省人民醫院獲悉,自2018年8月市公安局與省人民醫院簽署“市警務人員綠色通道協議”以來,已救治了30多名在執勤崗位上,或者在執行公務過程中突發疾病的公安民警,“綠色通道”的開啟,有效保障公安民警的生命安全,使因公負傷的民警能夠及時得到救治。省人民醫院應急辦公室科長李楊表示,“綠色通道”開通過后,市的在職公安民警、輔警、公安院校學警在內的公安警務人員,存在因公負傷、在崗位突發疾病、患有危重疾病急需救治等情況,在省人民醫院就診時,不受掛號、交費等條件限制,一律實行“先救治后繳費”。(朱夢怡 周婷)